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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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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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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的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劳务分包则不为法律所禁止。劳务分包合同从性质上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关系。
了解劳务分包,可从如下四个方面:
1. 劳务作业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标准规定如下:
(1)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者培训合同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 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
原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包括了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十三种,每种作业的承包人都分别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
随着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的颁布实施,劳务施工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相关企业只要符合资质条件,即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3. 劳务分包承包人一般只包人工,不负责项目技术及管理,工程材料、施工的机械设备等均由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供。
4. 劳务费用
劳务费用一般是通过日常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不发生主要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费用的结算,不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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